滬社團〔2013〕13號
各行業協會商會、企業協會:
為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落實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民政部下發了《關于開展行業協會行業自律與誠信創建活動的通知》(民函〔2013〕111號),決定在全國范圍開展行業協會自律與誠信創建活動。為了落實此項工作,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加強組織建設,促進行業規范化發展。
加強規范化建設。政社分開,自主辦會,進一步增強獨立性、代表性和權威性;完善法人治理機構,建立重大事項報告制度,健全內部管理制度,形成自律自治的運行機制;遵紀守法,依法辦會,民主辦會,規范運作;積極參加規范化建設評估,不斷提升規范化建設的能力。
推進信息公開。建立行業協會信息公開制度,主動向社會公開登記證書、章程、組織機構設置、負責人及理事會成員名單等信息;接受會員監督,主動向會員公開重大活動情況、財務收支情況、出國(境)考場情況、接受捐贈和資助情況、年度工作報告等信息;加強行業協會網站建設,搭建行業信息平臺,創新信息公開方式,提高行業協會工作的透明化和公開化。
開展誠信服務。建立服務承諾機構,面向社會承諾,不強制入會、不攤派會費、不強行服務,不亂搞評比、亂培訓、亂表彰和設立“小金庫”,不超出章程規定的業務范圍開展活動;培育誠信服務品牌,為會員、行業、社會提供優質誠信服務;探索發布行業協會年度社會責任報告,創新誠信服務方式,不斷提升誠信服務能力。
加強行業自律,促進行業健康有序發展。
健全自律規約。行業協會要制定行規行約并組織實施,行規行約的制定應召開會員(代表)大會進行審議。依據有關法規政策和協會章程制定行業質量規范和服務標準,向政府有關部門提出制定有關技術標準的建議或者參與有關標準的制定。制定行業內爭議處理的規則和程序,研究制定行業職業道德準則。
培養企業社會責任意識。在行業內廣泛開展誠信宣言、公約等自律活動,樹立一批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管理規范、服務到位,能夠積極履行社會責任,自覺接受社會監督的誠信經營典型。鼓勵行業協會組織編制發布行業社會責任報告,推動行業及業內企業更好地承擔社會責任義務。
督促企業履行社會責任。行業協會要發揮橋梁紐帶作用,及時掌握分析本行業企業誠信動態,加強溝通,適時發布行業信用預警信息,促進行業健康發展。對行業內不守誠信的企業或者其他經濟組織,行業協會可以建議并協助政府有關工作部門于予處理。
推動行業誠信,促進社會信用體系建立。
推動行業信用建設。鼓勵行業協會設立專門自律與誠信工作機構,探索通過社會評價、失信懲戒和“黑名單”等方式增強行業協會信用管理能力。對違反行業協會章程或者行規行約、損害行業整體形象的會員,采取相應的行業自律性措施。
參與上海市社會信用體系構建。配合政府部門,圍繞城市運行、安全生產、食品藥品、產品質量、合同履約、價格管理、政府采購、工程建設、環境保護、海關檢疫、只是產權、中介服務、人口管理、社會保障、專項資金分配等重點領域建立“黑名單”認定、修復和披露制度。
在此項活動推進過程中,市社團局將開展以下工作:
一是召開行業協會行業自律與誠信創建活動建推進會,對本市行業協會自律與誠信建設活動進行全面部屬。各行業協會召開自律與誠信建設活動動員會議,對本協會的自律與誠信建設活動進行安排和部屬,制定自律與誠信建設活動實施方案或工作計劃,并報市社團局。
二是舉辦上海市行業協會行業自律與誠信建設秘書長培訓班,指導各行業協會秘書長根據自律與誠信創建活動要求,重點圍繞健全自律規約、推進信息公開、開展誠信服務、加強規范化建設等,采取有效措施,有步驟、有計劃地抓好各項工作任務的落實,確保自律與誠信建設活動取得實效。
三是加強督促指導。市社團局對各行業協會自律與誠信建設活動情況進行督導,積極培育、樹立一批先進典型,及時總結推廣創新做法和經驗,并在承接政府轉移職能。購買服務等、評比表彰時予以優先考慮;對社會各界反映問題較多、信譽度不高的行業協會,進行重點檢查和約談,并限期整改。
四是總結匯編行業協會自律與誠信建設活動中積累的好經驗、好辦法,探索建立行業協會行業自律與誠信創建長效機制。12月10日前,各行業協會要對開展自律與誠信建設活動情況進行總結,并將書面總結報社團局。市社團局在年前對活動開展情況進行階段性總結,將有關情況報民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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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9月2日